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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护照有效期
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-10-09
信件内容 原护照丢失,申请办理了新护照,原护照又找到了还可以再用吗?
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-10-09
回复内容
您好:
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公民换发、补发普通护照时,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。因此,您的旧护照无法继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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